超越会章程

第一条 超越会简介

第二条 会员类别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第四条 会费说明

第五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会员纪律

       第一条 超越会简介 

超越会(ECMA):Elite Catering Management Association

全称:超越美食精英会

口号:「超越美食,快乐同行」 

超越会是一个高端餐饮和知名连锁餐饮的业者、管理者、高端技术人才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由 14 个志同道合的餐饮 人共同发起并组建。以上海为基础,辐射长三角,致力于打造涵盖厨艺、经管、 营销、人才、法律、文娱等全套的交流平台。通过超越会平台,聚焦美食文化, 引领食尚、共同发展,成为餐饮行业趋势风向标。自 2012 年 10 月,超越会整体加入上海食文化研究会。

上海食文化研究会由食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食品和餐饮企业家、高级厨师以及餐饮专业团体代表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超越会的会员单位涵盖上海多种餐饮业态,包含连锁餐饮、高端会所以及新兴主题餐厅,供应商合作伙伴。

2014 年 10 月与众美联俱乐部、众强联盟共同发起合众联盟,旨在打造餐饮人脉圈 TOP 平台。2014 年开始主要开展“寻味中国:原生态食材之旅”以及 “中国餐饮超越奖” 项目。

 第二条 会员类别

超越会在会员规模上设置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大类别,在会员业态上设餐

饮会员和供应商会员。

(一) 团体会员:各级烹饪、餐饮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餐饮业企事业单位以相关单位;拥护本协会章程,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二) 个人会员: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会:

1) 担任四星及以上酒店或高端社会餐饮、知名连锁餐饮的董事长、总经理、餐饮总监、厨师长等职务;

2) 从业 10 年以上、在专业领域获得过一定的成就的,从事与餐饮相关的、获得业内广泛认可的高级技术人才;

3) 热心餐饮事业,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美食评论家,饮食文化媒体人,资深美食摄影师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 餐饮会员级别有:

1) 荣誉会长:行业泰斗、美食家、媒体人、意见领袖;高端社会餐饮或知名连锁餐饮的董事长、总经理;

2) 特邀副会长:高端社会餐饮总经理或行政总厨、餐饮总监;

3) 顾问:行政总厨,3年以上从业经验。

(四) 供应商会员范围:各类食材、海淡水产品、鲜蔬肉类,酒店设备、酒店 用品、装修装潢,调味品、酒水,餐饮系统等,会员级别有:

1) 金牌供应商(荣誉会长级别):在上述经营范围内、规范经营、诚 实守信、在工商、质检等部门无不良记录的以餐饮市场为主的供应商。年销售额达到10万,行业内实力或影响力排名前十位的企业。认同超越会发展宗旨,积极配合超越会各项活动;

2) 指定供应商(副会长级别): 在上述经营范围内、规范经营、诚实 守信、在工商、质检等部门无不良记录的以餐饮市场为主的供应商。 认同超越会发展宗旨,配合超越会各项活动。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由理事单位推荐或提名;

(二) 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表;

(三) 由秘书处提交到决策委员会备案,进入3 个月的考察期,期满后,在月度会议中,由决策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获得 2/3 以上到场委员同意票数,则视为入会申请通过,成为本会会员;

(四) 秘书处发送入会通知短信或微信。

第四条 会费说明

    (一) 会费为入会后向协会缴纳的年度费用,会费仅用于支付日常运营及会内活动的费用,不作他用。秘书处每年向决策委员会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二) 餐饮会员会费如下 :

  1) 荣誉会长会费为 3 万元/年;

  2) 会长会费为 2 万元/年;

  3) 常务副会长会费为 1.5 万元/年;

    4) 副会长会费为 1 万元/年;

    5) 顾问会费为 5 千元/年。

      (三) 供应商会员会费如下:

金牌供应商 3 万元/年,指定供应商 1 万元/年。

(四) 会费缴纳办法:接到秘书处的入会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 2 年 会费,第三年自动转为年费。所有会员统一年费标准:3000 元/年,年费统一收缴日期定为每年的 4 月-5月期间。由秘书处提供发票或会费缴纳收据。

第五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 会员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

2)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有针对会众举办活动的权利,具体办法见会员纪律。

3) 有优先获得本会的经济技术信息资料和其他服务的权利;

4)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可免费使用超越会 LOGO 及应用于名片;

6) 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7) 可享有超越会的各项宣传权利。

(二)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举办的各项活动;

5)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供品牌、商标,签署商标使 用授权书(盖章)承诺书;提供企业基本简介用于宣传推广。

6)按规定缴纳会费或年费。

(三) 会员退出机制

1) 若会员退出,须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决策委员会同意后退出。

2) 不能按期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3) 没有特殊原因 ,一年内连续3 次不参加会员活动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4) 泄露本会里项目机密者,一经查处,立即除名。

5) 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坏俱乐部名誉或同行内造成、参与恶性事件、 受到行业内行政处罚或国家执法机关处罚者,取消该会员资格 。

6) 退出的会员不退回已缴的会费,并退出工作群。

第六条 会员纪律

(一) 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所在单位不得存在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用劣质食品欺骗消费者、时令价收费不明的行为。所处供应商供应的食材不得使用添加剂。厨房烹饪严禁使用地沟油。凡以上情况初次发现,视情况程 度处以会费的 10%—50%的罚款,充当协会经费,若再次发现,则予以除名。

(二) 会员可以提前 15 天或以上以书面的形式向秘书处申请针对会众的活动, 书面文件包含:时间、地点、主题、规模、名额等确定信息,秘书处收到书面申请后向决策委员会提请审议,通过后根据时间先后组织或配合 活动邀约工作。未经决策委员会审议,不得私自在工作群中发布活动。

(三) 为确保超越会各类活动达成良好效果,展现超越会形象和素质,活动召集及出席参照会议纪律执行如下:

1) 活动由秘书处在微信工作群召集,会员根据情况自主报名,报名通过工作群回复或联系秘书处;

2)对于限制名额的活动,请报名的会员当天准时到场参加;

3)报名后如有调整无法出席,请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短信、微信)通知秘书处;

4)活动当天原则上不接受请假,补请假者,收取赞助费 300 元;若有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请提供必要证明;

5)无故缺席者,赞助费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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